北京老医药卫生工作者协会
关于迎国庆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分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2009年6月25日,市政府召开了北京市迎国庆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部署大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部署,对全市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为此,北京市卫生局办公室和北京市社团办分别发出通知,当前特别要做好迎国庆、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工作。
市社团办转发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落实社会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管理责任的通告》。根据文件精神,请各分会注意如下事项:
一、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关系到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前全市工作的一件大事。要高度关注疫情发展趋势和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第二波冲击,切实提高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
中央的方针是:“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立足于“想到最困难,做到最圆满”。
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切实落实“四方责任”,即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系统及单位防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按照“行业系统谁主管谁负责”、“社会单位谁的人谁负责”、“行政管理谁审批谁负责”、“大型活动谁举办谁负责”的责任分工,做到人人自觉防范,防得严、控得住。
各分会要关注中央、北京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做好宣传工作。
二、在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时,要考虑到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
“各组织在组织群体活动时需提前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进行通报,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按照卫生部门的有关举办活动的相关规定,制定专项预案,做好消毒、体温检测等工作,发现异常情况人员及时联系当地医疗急救机构进行医疗服务。”
各分会在组织活动时,要按上述精神做好防范工作。在组织活动中出现有关甲型H1N1流感情况,要向总会报告(总会办公室电话或会长、秘书长、各副秘书长电话及手机),总会立即向市社团办报告。市社团办设立防控工作办公室和联系电话,24小时接受各单位的情况汇报。
三、学习、宣传和遵守有关防控流感的卫生知识,防止个人和家庭受感染。
二00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