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使用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项目批复
北京老医药卫生工作者协会:
根据《关于使用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暂行办法》,经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研究,现就你单位申报的2011年度使用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项目批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的批复经审核,批复使用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的项目共计1项(详见附表)。支持金额共计伍万元(大写)。
二、关于资金的使用规定
1、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须严格遵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资金只能用于批复的购买项目,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提留挪用。因市级财政实际可支配资金有限,相关实施单位应多方筹措配套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本资金不得用于项目承接单位发放人员工资、租赁办公场所、购置固定资产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内容。
4、凡单笔开支超过1万元的,须经主责单位主管领导签批。
三、工作要求使用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是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服务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主责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做到有领导牵头,有专人负责,有工作标准,有监管措施,确保实际效果。一是要认真编制实施方案。按照《项目实施指引》的要求,要加强指导,并于11月10日前将项目《承诺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是要严格过程监管。及时发现、提出并督促承接单位纠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出现严重问题影响实施效果的项目,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三是要严格资金使用监管。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四是要严格检查验收。项目完成后 ,要对所有项目进行验收,并在《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和《经费决算报告》上签字盖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地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以后项目立项的参考。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 诺 书
项目承接单位的承诺:我承诺对本项目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使用本承诺书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中所有数据和资料。我已经了解和保证执行以下规定:
1、批复书下达后项目经费不再追加;资助经费低于所申请资助额度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不接受,该项目即行撤销。
2、批复书一经下达,项目组不得擅自更改原项目的设计。
3、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财务制度、《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我承诺接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实施指引》和《批复书》所提出的各项要求,遵守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同意接受拨付经费 (大写)_________万元,同意接受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主责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并保证按时、保质完成实施项目。
主责单位:(盖章) 承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责单位、项目实施单位各执一份)